青海省医保局3日下午对外发布,青海省将19种药品、276种医疗机构制剂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
据介绍,青海省医保局日前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及《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目录》,自4月1日起,参保群众可按目录享受门诊慢特病及居民糖尿病、高血压医保待遇。
此次目录调整,一方面,将19种药品、276种医疗机构制剂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另一方面,将93种糖尿病、224种高血压药品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两病”用药目录,进一步满足了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与此同时,青海省还将城乡居民“两病”用药目录和门诊慢特病中的糖尿病、高血压用药目录进行规范统一,共有142种糖尿病和286种高血压药品,持续降低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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